(一)发展团员程序
《团章》规定,只有年龄在14周岁到28周岁之间的青年才能加入共青团。
(1)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介绍人2名;
(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团委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二)入团宣誓仪式程序
入团宣誓仪式的程序一般是:街道团工委一般在五·四青年节或一二·九运动前后开展入团宣誓活动。仪式主持人或团组织负责人宣布宣誓人名单,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然后由上级团委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宣誓。领誓人和宣誓人面对团旗,将握拳右手举起过肩,领誓人念一句,宣誓人跟着念一句,念到“宣誓人”时,宣誓人应跟着报出自己的名字。宣誓后,应向新团员讲明宣誓的意义和提出希望,还可以请新、老团员代表发言。
(三)团籍管理
1、团籍的管理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灵活操作。一般建议为在五四青年节前后召开团员大会,收取年度团费,并进行年度团籍注册。
2、团员由于工作、婚迁、复兵役等原因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时,应向所在单位团支部提出申请,再由街道团工委开出介绍信,并与团员档案同时转出,若没有档案材料的,应在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说明。
3、团员年满28周岁时,向团支部口头声明离团即可。团支部应召开团员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并报街道团工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