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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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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布日期:2006-10-09 10:37:00

    
  

一、总 

1、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落实民主集中制,使街道办事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街道办事处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2街道办事处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工委的指示、决定,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开拓进取。要恪尽职守,勤政务实,真抓实干,服从命令,讲究效率;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清正廉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顾全大局,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部署,努力把沙井建成花园式现化化城区。

二、街道办事处组成人员的职责

1、街道办事处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街道办事处组成部门的主任、站长、所长

2、街道办事处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离开深圳期间,指定一名副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工作。

3、街道办事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街道办事处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讨论决定。

4、副主任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受主任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5、街道办主任各组成部门行政一把手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三、会议制度

1、街道办事处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制度。

2、街道办事处全体会议由街道办事处组成人员出席,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及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街道人大工委、街道党工委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工委的政策和指示;

通报街道内外形势和重要情况;

决定和部署街道办事处的重要工作;

总结街道办事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

听取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其他需要由街道办事处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3、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出席,根据需要通知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列席,必要时邀请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政策、指示以及街道人大工委决议,研究具体贯彻意见;

总结回顾街道办事处上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讨论决定呈报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讨论决定提请街道党工委工街道人大工委审议的重大事项;

讨论街道办事处下发的重要决定、规章;

讨论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

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通报有关情况;

其他须经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星期召开一次,必要时由街道办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4、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由主任或者副主任主持,涉及两位以上的副主任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集会议。会议由与议题内容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席。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研究处理街道办事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研究协调拟提交主任办公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审议的重要问题;

研究协调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重要请示、报告事项;

研究处理副主任分管职责范围内需要统筹协调的事项;

研究处理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决定办事的事项;

研究协调全街道重要活动的安排;

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领导和街道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

需要研究处理的街道办事处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

5、街道办事处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撰写,主任签发。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部门撰写,街道党政办审核,会议主持人签发。

6、街道办事处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单位、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抓紧办理,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督促、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

7、精简会议,尤其要严格控制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召开的全街道性会议,街道办事处及其各部门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开短会,开有效果的会,开准时的会。凡内容相近,参加人员相同的会议,原则上合并召开。能开小会的就不开大会,能到现场开的就不在机关开。只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席的,就不搞领导集体陪会。

四、文件审批制度

1、报街道办事处的文件,应当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1993]81号)的规定程序办理。

2、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各种文件(电报)的处理、承办工作,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各单位、部门代街道办事处草拟的公文要送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审核把关。

3、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报送街道办事处审批的公文,除街道办事处领导有特殊要求的或急件外,原则上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一般先送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由街道按照领导分工呈批,并做好文件送审登记。

4、审批公文时,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5、文件签发:

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向上级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以及涉及有关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由主任或主任授权副主任签发;

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下发文件,根据文件内容,由分管副主任签发。内容涉及其他副主任分管范围的,须请其他副主任会签。涉及面广或有意见分歧的,由主任签发;

已经主任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属于例行批准手续的事项,需以街道办事处名义行文的,由主任或主任授权副主任签发;

已经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议定的事项,需以街道办事处名义行文的,由主持会议的镇政府领导签发;

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属于办公室业务工作范围的,或经主任、副主任批示同意的,可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签发;

审签公文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日期,签批公文须使用钢笔或毛笔。

6、严格控制文件规格和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发简件、函件的,不发正式文件。可用领导批示复印件或口头、电话等签复的,不发文件。

7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文件中要求贯彻落实的事项,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街道有关单位、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五、公务活动制度

1、街道办事处领导的公务活动包括参加各种会议、调研、纪念、庆典、接待内外宾等。街道办事处领导要尽量避免参加不必要的纪念庆典活动。

2、街道领导每周的公务活动安排,于上周五告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综合打印成《沙井街道一周主要工作安排表》。

3、街道办事处领导应安排尽可能多时间深入社区、工厂企业和基层单位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分管的工作应件件抓落实。

4、工作日期间,副主任离开本街道要向主任报告,主任离开本街道要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告,离开前要安排好有关工作。外出期间的活动日程应及时通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以便工作安排。

5、街道办事处部门会议需请领导讲话的,由部门准备讲话提纲(内容应简练,具指导性),如有多位领导同时出席,一般安排一位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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