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中共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牌子。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搞好基层领导班子、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劳动用工计划管理及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搞好各单位“三定”,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含领导职数);协助搞好行政、行政事务机构及编制管理;承办街道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编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中共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电 话: 27723031
街道办大楼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