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各单位、街道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执行力,防止行政过错发生,实行有错必究,依章究错。根据深宝监发[2006]3号文的要求,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沙井街道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就有关人员的组成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刘少雄(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赖志民(纪工委书记) 张志光(组织人事办主任) 成 员:潘智聪(监察室主任) 曾创林(党政办主任) 王建文(司法办主任) 覃汉进(组织人事办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1、决定是否对行政过错投诉进行调查; 2、审议调查报告; 3、作出处理决定。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 1、受理检举、控告和投诉; 2、调查行政过错行为; 3、核准事实写出调查报告,依据条规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或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上报审批; 4、按时填报季报情况。 办公室设在街道纪检(监察室),主任由潘智聪(监察室主任)担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办、司法办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818室,联系人:江日坤,联系电话:27204712。 沙井街道办事处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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