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三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我街道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根据市、区有关深入开展“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要求,日前,我街道已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请看报道。
据介绍,今年我街道“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发展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为主题,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由街道普法办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为推进街道依法治理工作,构建平安沙井、和谐沙井、幸福沙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时间及内容为:开展“12?4”整体法制宣传活动时间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集中安排在11月25日至12月7日之间,其中12月1日至7日作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的活动时间。活动期间,我街道除积极配合参与宝安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活动外,街道普法办还组织街道各成员单位及挂点律师事务所,面向社区、企业和学校,重点开展道路安全法规、校园法律文化节等多项法制宣传活动。
12月5日这天在沙井中学举办的一次法律宣传活动,就吸引了全校师生的共同参与。活动形式多样,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有奖知识问答及趣味谜宫学法,活动寓教娱乐,既提高了学生学习法律的深厚兴趣,也让同学们学到了不少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