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我街道总工会举办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培训,来自全街道各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市总工会副主席梁耀发,区总工会副主席黄平彪、街道领导张志光、杨希成等也来到培训现场看望了参加培训的学员们。市总工会财务处处长邬晓珠给学员们作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专题讲座。
梁耀发在培训班上要求学员们要增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切实保障各级工会工作正常经费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培训班上,邬晓珠就工会经费的含义与法律依据,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程序,税务代收工会的常见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应做的准备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向学员们作了解读。
据悉,从08年1月1日起,市企事业单位应拔缴工会经费已由市总工会委托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同时还对缴费单位的范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等还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作了具体的规定。
培训班结束后,梁耀发、黄平彪一行还来到沙四社区,东胜电机厂,对社区和企业的工会建设实地进行了了解。